8月13日上午,集团公司法制办李月现经理、赵雪琴主任、杨晓东主任在济宁公司北湖西北片区工程指挥部会议室召开法制培训会议,济宁公司副总梁之民、张修良、张洪深、法制科科长赵磊及各在建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参会。
此次培训中,集团公司李月现经理、赵雪琴主任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公司信用管理与预防及如何做好建筑业信用管理》进行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丰富了法律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对以后的工作开展有很大帮助。
此次法制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